六枝特区在全省县(区)当中首家制定“十一五”人民调解工作方案后,调解组织目前已建立到村寨,大量民间纠纷被化解在基层———
文/记者 高松
事例回放
调解联络员紧急报告
触电死亡纠纷及时化解
2007年7月23日晚8时许,六枝特区箐口乡司法所接到该乡坝子村木房村民组调解联络员紧急报告,称村民张军家的电线因刮风下雨断落在地上,致两邻居的两名孩子触电死亡,现场情况复杂,事态严重,矛盾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接到报告后,7月24日一大早,由乡党政办、乡人大、司法所、派出所组成的调解小组及时赶到现场。经了解,23日中午,张军全家外出,因刮风下雨其照明电线断落在路上,邻居王某、沈某某两家的女孩(分别为4岁和5岁)结伴路过时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及亲友邀集200余人,欲将尸体抬到张家。
掌握情况后,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小组立即采取措施缓和双方紧张情绪,然后再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向当事人双方认真讲解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法、理、情相结合,十多个小时后,双方终于自愿达成协议:由张家分三期分别支付给王、沈两家各18000的补偿金;王、沈两家因此事诉讼他人,张军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配合。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举措
在全省首家制定
“十一五”人民调解工作方案
人民调解工作具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防止纠纷的激化和转化,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隔阂,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诚信友爱和团结和睦等功能。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全面落实,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早在2006年,六枝特区就在全市乃至全省县(区)当中第一家制定了“十一五”期间人民调解工作方案,使之与“五五”普法同步进行。
方案从特区到各乡(镇)再到村(居委会),都要求建立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特区、乡(镇)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司法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和成员;村(居)配齐村民小组人民调解联络员,各村民小组设联络员2名。
方案规定,村民小组人民调解联络员每月24日前将纠纷排查受理和调解情况上报村、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领导小组;村(居)每月26日前将本村排查、受理和调解纠纷情况上报乡(镇)领导小组;乡(镇)每月28日前将情况上报给特区领导小组。
进展
人民调解组织已建到最基层
“目前,全区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64个,其中乡(镇)19个,村(居)委会245个,有人民调解员792个,所有的村(居)委会都建立了调解组织。”特区司法局局长、特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龙尚国告诉记者。
“我们的人民调解组织已建到最基层,包括每个村民小组要有2名调解联络员的要求也已落实到位,基层调解组织很大程度上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被解决在了萌芽状态。”特区司法局分管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副局长、特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支龙说。
据统计,2007年到今年3月初,该区司法部门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28件,调解率100%,成功率达97%;培训乡、村两级调解员1358人;未发生群众性械斗事件。
“我们的调解目标就是要通过努力,使一般纠纷不出小组,一般疑难纠纷不出村(居),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使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程序;加大调解人员培训力度,到2010年,力争实现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和谐稳定,家家户户和睦相处,邻里团结友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谈到下一步调解工作目标,龙尚国这样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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